一、消防泵房:
1、獨立建造的消防水泵房,其耐火等級不應低於(yu) 二級。
2、消防水泵房不應設置在地下四層及以下或地下室內(nei) 地麵與(yu) 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於(yu) 10m的樓層。
3、消防水泵房設置在首層時,其疏散門應直通室外;設置在地下層或樓層上時,其疏散門應直通安全出口。
4、消防水泵房、消防控製室的服務半徑,對於(yu) 民用建築,不應大於(yu) 150m;對於(yu) 工業(ye) 建築,不宜大於(yu) 800m~1200m。
二、消火栓:
1、當建築物在市政消火栓保護半徑150m以內(nei) ,且消防用水量不超過15L/s時,可不設室外消火栓。
2、室外消火栓應沿高層建築周圍均勻布置,並不宜集中在建築物一側(ce) 。
3、人防工程室外消防栓距人防工程入口不宜小於(yu) 5m。
4、停車場的室外消防栓宜沿停車場周邊設置,且距離最近一排汽車不宜小於(yu) 7m,距加油站或庫不宜小於(yu) 15m。
5、室外消防栓應設置在便於(yu) 消防車使用的地點。
6、室外消防栓宜采用地上式,當采用地下式消火栓時,應有明顯標誌。寒冷地區采用地下式,非寒冷地區宜采用地上式,地上式有條件可采用防撞型。
7、室外地上式消防栓應有一個(ge) 直徑為(wei) 150mm或100mm和兩(liang) 個(ge) 直徑為(wei) 65mm的栓口。室外地下式消火栓應有直徑為(wei) 100和65mm的栓口各一個(ge) 。
8、室外消防栓的保護半徑不應超過150m,間距不應超過120m。
9、室外消防栓距路邊不應超過2m,距房屋外牆不宜小於(yu) 5m。
擴展資料
一、泵房管理
消防智慧泵房是提供消防用水的關(guan) 鍵部位,是直接關(guan) 係到財產(chan) 安全的重要部位,為(wei) 管理好水泵房,明確職責,製定如下製度:
1、泵房及地下水池、消防係統全部機電設備由設備、消防人員負責監控,定期檢查保養(yang) 、維護及清潔清掃,並做記錄。解決(jue) 不了的問題及時上報整改。
2、泵房內(nei) 機電設備由設備、消防人員負責,其他人員不得不操作,無關(guan) 人員不得進入泵房。
3、泵房內(nei) 所有設備在正常運轉下,開關(guan) 應設置在自動位置,所有操作標誌簡單明確。
4、消防泵、噴淋泵每天進行檢查,並進行一次“自動、手動”操作檢查,每季度進行一次全麵維保。
5、泵房控製回路電源應每月進行檢查,檢查備用水泵能否在主機出現故障的情況下,自動運行。
6、汙水池衛生常清掃,水泵、管道常保養(yang) .
二、消火栓
消火栓 :與(yu) 消防給水係統或給水係統相接,設有開關(guan) 閥門和一個(ge) 或多個(ge) 出口被用於(yu) 給消防水龍帶供水或給消防車供水的裝置。消火栓分為(wei) 室內(nei) 消火栓和室外消火栓。
當室內(nei) 、外消火栓由市政給水管直接供水,且采用獨立消防給水係統時,應在與(yu) 市政給水管網接口處設置倒流防止器。
幹式消火栓係統的充水時間不應大於(yu) 5min。
室外消火栓的布置數量應根據消火栓的保護半徑和室外消火栓消防用水量等綜合計算確定,每個(ge) 室外消火栓的出流量宜按15L/s計算,與(yu) 保護對象的距離在5~40m 範圍內(nei) 的市政消火栓,可計入室外消火栓的數量內(nei) 。
室外消火栓應沿高層建築周圍均勻布置,並不宜集中布置在建築物一側(ce) ,高層建築撲救麵一側(ce) 室外消火栓的數量不宜小於(yu) 2個(ge) 。
從(cong) 市政給水管網的入戶管在倒流防止器前應設置一個(ge) 室外消火栓。
消防給水管網應用閥門分成若幹獨立段,每段內(nei) 消火栓的數量不宜超過5個(ge) 。
室外消火栓距消防水泵接合器的距離,不宜小於(yu) 15m,也不宜大於(yu) 40m。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消防栓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消防泵
GB50974-2014消防給水及消火栓係統技術規範
1.0.1 為(wei) 了合理設計消防給水及消火栓係統,保障施工質量,規範驗收和維護管理,減少火災危害,保
護人身和財產(chan) 安全,製定本規範。
1.0.2 本規範適用於(yu) 新建、擴建、改建的工業(ye) 、民用、市政等建設工程的消防給水及消火栓係統的設
計、施工、驗收和維護管理。
1.0.3 消防給水及消火栓係統的設計、施工、驗收和維護管理應遵循國家的有關(guan) 方針政策,結合工程特
點,采取有效的技術措施,做到安全可靠、技術先進、經濟適用、保護環境。
1.0.4 工程中采用的消防給水及消火栓係統的組件和設備等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guan) 標準和準入製度的產(chan)
品。
1.0.5 消防給水及消火栓係統的設計、施工、驗收和維護管理,除應符合本規範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guan) 標準的規定。
請查一下《建築設計防火規範》,《高層建築設計防火規範》有關(guan) 條文。
第三節 室外消防給水管道、室外消火栓和消防水池
第8.3.1條 室外消防給水管道的布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室外消防給水管網應布置成環狀,但在建設初期或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超過15L/S時,可布置成枝狀;
二、環狀管網的輸水幹管及向環狀管網輸水的輸水管均不應少於(yu) 兩(liang) 條,當其中一條發生故障時,其餘(yu) 的幹管應仍能通過消防用水總量;
三、環狀管道應用閥門分成若幹獨立段,每段內(nei) 消火栓的數量不宜超過5個(ge) ;
四、室外消防給水管道的最小直徑不應小於(yu) 100mm。
第8.3.2條 室外消火栓的布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室外消火栓應沿道路設置,道路寬度超過60m時,宜在道路兩(liang) 邊設置消火栓,並宜靠近十字路口;
二、甲、乙、丙類液體(ti) 儲(chu) 罐區和液化石油氣罐罐區的消火栓,應設在防火堤外。但距罐壁15m範圍內(nei) 的消火栓,不應計算在該罐可使用的數量內(nei) 。消火栓距路邊不應超過2m,距房屋外牆不宜小於(yu) 5m;
三、室外消火栓的間距不應超過120m;
四、室外消火栓的保護半徑不應超過150m;在市政消火栓保護半徑150m以內(nei) ,如消防用水量不超過15L/S時,可不設室外消火栓;
五、室外消火栓的數量應按室外消防用水量計算決(jue) 定,每個(ge) 室外消火栓的用水量應按10~15L/S計算;
六、室外地上式消火栓應有一個(ge) 直徑為(wei) 150mm或100mm和兩(liang) 個(ge) 直徑為(wei) 65mm的栓口;
七、室外地下式消火栓應有直徑為(wei) 100mm和65mm的栓口各一個(ge) ,並有明顯的標誌。
第8.3.3條 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設消防水池:
一、當生產(chan) 、生活用水量達到最大時,市政給水管道、進水管或天然水源不能滿足室內(nei) 外消防用水量;
二、市政給水管道為(wei) 枝狀或隻有一條進水管,且消防用水量之和超過25L/S。
第8.3.4條 消防水池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消防水池的容量應滿足在火災延續時間內(nei) 室內(nei) 外消防用水總量的要求。 居住區、工廠和丁、戊類倉(cang) 庫的火災延續時間應按2h計算;甲、乙、丙類物品倉(cang) 庫、可燃氣體(ti) 儲(chu) 罐和煤、焦炭露天堆場的火災延續時間應按3h計算;易燃、可燃材料露天、半露天堆場(不包括煤、焦炭露天堆
場)應按6h計算;甲、乙、丙類液體(ti) 儲(chu) 罐火災延續時間應按本規範第8.2.6條的規定確定;液化石油氣儲(chu) 罐的火災延續時間應按本規範第8.2.7條的規定確定;自動噴水滅火延續時間按1h計算;
二、在火災情況下能保證連續補水時,消防水池的容量可減去火災延續時間內(nei) 補充的水量。消防水池容量如超過1000m3時,應分設成兩(liang) 個(ge) ;
三、消防水池的補水時間不宜超過48h,但缺水地區或獨立的石油庫區可延長到96h;
四、供消防車取水的消防水池,保護半徑不應大於(yu) 150m;
五、供消防車取水的消防水池應設取水口,其取水口與(yu) 建築物(水泵房除外)的距離不宜小於(yu) 15m;與(yu) 甲、乙、丙類液體(ti) 儲(chu) 罐的距離不宜小於(yu) 40m;與(yu) 液化石油氣儲(chu) 罐的距離不宜小於(yu) 60m。若有防止輻射熱的保護設施時,可減40m。供消防車取水的消防水池應保證消防車的吸水工不超過6m;
六、消防用水與(yu) 生產(chan) 、生活用水合並的水池,應有確保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術設施;
七、寒冷地區的消防水池應有防凍設施。
第三節 室外消防給水管道、室外消火栓和消防水池
第8.3.1條 室外消防給水管道的布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室外消防給水管網應布置成環狀,但在建設初期或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超過15L/S時,可布置成枝狀;
二、環狀管網的輸水幹管及向環狀管網輸水的輸水管均不應少於(yu) 兩(liang) 條,當其中一條發生故障時,其餘(yu) 的幹管應仍能通過消防用水總量;
三、環狀管道應用閥門分成若幹獨立段,每段內(nei) 消火栓的數量不宜超過5個(ge) ;
四、室外消防給水管道的最小直徑不應小於(yu) 100mm。
第8.3.2條 室外消火栓的布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室外消火栓應沿道路設置,道路寬度超過60m時,宜在道路兩(liang) 邊設置消火栓,並宜靠近十字路口;
二、甲、乙、丙類液體(ti) 儲(chu) 罐區和液化石油氣罐罐區的消火栓,應設在防火堤外。但距罐壁15m範圍內(nei) 的消火栓,不應計算在該罐可使用的數量內(nei) 。消火栓距路邊不應超過2m,距房屋外牆不宜小於(yu) 5m;
三、室外消火栓的間距不應超過120m;
四、室外消火栓的保護半徑不應超過150m;在市政消火栓保護半徑150m以內(nei) ,如消防用水量不超過15L/S時,可不設室外消火栓;
五、室外消火栓的數量應按室外消防用水量計算決(jue) 定,每個(ge) 室外消火栓的用水量應按10~15L/S計算;
六、室外地上式消火栓應有一個(ge) 直徑為(wei) 150mm或100mm和兩(liang) 個(ge) 直徑為(wei) 65mm的栓口;
七、室外地下式消火栓應有直徑為(wei) 100mm和65mm的栓口各一個(ge) ,並有明顯的標誌。
第8.3.3條 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設消防水池:
一、當生產(chan) 、生活用水量達到最大時,市政給水管道、進水管或天然水源不能滿足室內(nei) 外消防用水量;
二、市政給水管道為(wei) 枝狀或隻有一條進水管,且消防用水量之和超過25L/S。
第8.3.4條 消防水池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消防水池的容量應滿足在火災延續時間內(nei) 室內(nei) 外消防用水總量的要求。 居住區、工廠和丁、戊類倉(cang) 庫的火災延續時間應按2h計算;甲、乙、丙類物品倉(cang) 庫、可燃氣體(ti) 儲(chu) 罐和煤、焦炭露天堆場的火災延續時間應按3h計算;易燃、可燃材料露天、半露天堆場(不包括煤、焦炭露天堆
場)應按6h計算;甲、乙、丙類液體(ti) 儲(chu) 罐火災延續時間應按本規範第8.2.6條的規定確定;液化石油氣儲(chu) 罐的火災延續時間應按本規範第8.2.7條的規定確定;自動噴水滅火延續時間按1h計算;
二、在火災情況下能保證連續補水時,消防水池的容量可減去火災延續時間內(nei) 補充的水量。消防水池容量如超過1000m3時,應分設成兩(liang) 個(ge) ;
三、消防水池的補水時間不宜超過48h,但缺水地區或獨立的石油庫區可延長到96h;
四、供消防車取水的消防水池,保護半徑不應大於(yu) 150m;
五、供消防車取水的消防水池應設取水口,其取水口與(yu) 建築物(水泵房除外)的距離不宜小於(yu) 15m;與(yu) 甲、乙、丙類液體(ti) 儲(chu) 罐的距離不宜小於(yu) 40m;與(yu) 液化石油氣儲(chu) 罐的距離不宜小於(yu) 60m。若有防止輻射熱的保護設施時,可減40m。供消防車取水的消防水池應保證消防車的吸水工不超過6m;
六、消防用水與(yu) 生產(chan) 、生活用水合並的水池,應有確保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術設施;
七、寒冷地區的消防水池應有防凍設施。
第四節 室內(nei) 消防給水
第8.4.1條 下列建築物應設室內(nei) 消防給水:
一、廠房、庫房、高度不超過24m的科研樓(存有與(yu) 水接觸能引起燃燒爆炸的物品除外);
二、超過800個(ge) 座位的劇院、電影院、俱樂(le) 部和超過1200個(ge) 座位的禮堂、體(ti) 育館;
三、體(ti) 積超過5000m3的車站、碼頭、機場建築物以及展覽館、商店、病房樓、門診樓、圖書(shu) 館、書(shu) 庫等;
四、超過七層的單元式住宅,超過六層的塔式住宅、通廊式住宅、底層設有商業(ye) 網點的單元式住宅;
五、超過五層或體(ti) 積超過10000m3的教學樓等其他民用建築;
六、國家級文物保護單位的重點磚木或木結構的古建築。
注:在一座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廠房內(nei) ,如有生產(chan) 性質不同的部位時,可根據各部位的特點確定設置或不設置室內(nei) 消防給水。
第8.4.2條 下列建築物可不設室內(nei) 消防給水:
一、耐火等級為(wei) 一、二級且可燃物較少的丁、戊類廠房和庫房(高層工業(ye) 建築除外);耐火等級為(wei) 三、四級且建築體(ti) 積不超過3000m3的丁類廠房和建築體(ti) 積不超過5000m3的戊類廠房;
二、室內(nei) 沒有生產(chan) 、生活給水管道,室外消防用水取自儲(chu) 水池且建築體(ti) 積不超過5000m3的建築物。
本文標題:智慧泵房驗收標準
責任編輯:弘泱機械科技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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